转发市局《关于继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校将有偿家教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公示后,于7月6日一天内报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教育大厦1106室)。区教育局整治有偿家教举报电话:86318253、67897026、86310892。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