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动员讲话
俞银龙
6月1日到6月7日是常州经开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本次活动以“以法护航,健康成长”为主题,旨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安全自护能力和法律维权意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今天,我利用升旗仪式,为我校开展此次活动做动员讲话。
同学们,什么是法律?简单讲,法律是一种规则,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它告诉我们什么善,什么是恶,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违反法律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对法律应该不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惹是生非,甚至打架斗殴。这些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顶多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犯罪的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几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等。
借此机会,我希望同学们平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攀比、说谎、小偷小摸、意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希望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