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市、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落实“诚信经开”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诚信良好氛围,结合区信用办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21年“信用经开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二、活动主题
《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曝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广泛开展《条例》普及宣传活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在宣传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如组织党员团员志愿者深入镇(街道)、社区等人员密集地点,广泛普及信用文化知识、宣传诚信事迹,免费发放《条例》单行本、折页;组织开展诚信主题班会、手抄报比赛、国旗下讲话、诚信故事宣讲等活动,让《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让广大民众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全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
(二)开展媒体宣传。利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推送一批《条例》相关的的文章、图片和案例,充分利用户外、公共交通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正式实施的消息和内容,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标语可从附件1中选择)。
(三)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各基层单位要对《条例》进行系统学习,抓好本单位的《条例》学习,做到徐诶下全覆盖,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省信用办将依托“苏信服”微信公众号统一开展为期一周的线上《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将以有奖答题方式开展在线答题竞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条例》内容,届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发动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基层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推动经开区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
(二)注重结合,发挥成效。各基层单位要按照“信用经开宣传月”活动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将《条例》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将《条例》宣传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合力效应,实现多面促进,多方共赢。
(三)充分宣传,做好反馈。要加强宣传动态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发掘新角度、突出新亮点,及时、准确、高效地向公众展示活动开展情况。
宣传标语:
1、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不断提高经开区社会信用水平
2、学好用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增强全民信用意识
3、诚信经开,筑梦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