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省市相关文件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全市第六个“法治宣传月”活动从11月下旬至12月底,其中,12月4日为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为全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八五”普法相关文件制度和部署安排。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3日9:00-10:30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与主会场实时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具体安排为:
9:00—9:05 升旗仪式,全区中小学生齐唱国歌。
9:05—9:15 宪法晨读。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条款(晨读内容详见附件),现场学生及全体人员跟读。全区中小学师生同步跟读。
9:15—9:20 北京主会场领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9:20—9:45 宣布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部分优秀学生进行现场展演。
9:45—10:00 教育部领导讲话。
各校要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登录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同步开展宪法学习教育。
(二)“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要举办一场法治副校长或普法志愿者“宪法公开课”、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活动内容可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疫情防控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青春期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防欺凌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等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