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
随班就读学生申请与认定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常教基【2019】5号文)文件精神,随班就读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大力实施融合教育,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为做好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申请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随班就读申请对象为经开区范围内各幼儿园、中小学校在读学生。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包括脑瘫)、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包括孤独症)、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发育迟缓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
二、申请材料
随班就读学生申请需提交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后,原件会发回。前期已审核过的学生免于提交证件。
附件中汇总表的填写需包含所有当前在校的有证学生。
三、认定流程
请各校高度重视,做好各类特需学生的摸底排查。在完成初审后,于9月30日前将申请汇总表电子稿发到51437034@{域名已经过期}邮箱。盖章的汇总表纸质稿和相关证件,于10月10日到社会事业局教育科(6097室)办理随班就读。联系人:宗明霞,电话:89863199。
附件:2022-2023学年经开区学校随班就读学生申请汇总表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