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长应对学生尽到安全教育责任,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知识教育,督促学生遵守乘座校车的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校车。出现人为损破坏现象,应照价赔偿。
2、家长应教育学生遵守乘车纪律,做好乘车安全教育,不带危险物品上车,遵守公德,不在车内喧哗吵闹,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
3、家长必须告知子女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4、家长接送学生时应如实告知陪护人员学生身体状况。当照管人员发现学生可能患有传染病时,可拒绝学生乘座校车,家长必须配合,并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家长负责。
5、家长必须配合校车公司按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好消毒措施和隔离措施。
6、家长要有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上学亲自将孩子送上校车,放学能亲自在候车点迎接孩子,做不到以上两点的学校将不同意学生乘坐校车。学生上车之前和放学下车之后学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7、有以下情况,家长应及时向学校举报:
(1)、校车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校车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校车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
(5)、校车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