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关于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中小学,各基层医疗机构,局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申报,各单位至少上报1项,请于3月11日前报社会事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9863207;联系人:张老师;电子邮箱:376480834@{域名已经过期}。
报的重点活动(项目)可参考未成年人方面省内的主打品牌“八礼四仪”的文件。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的通知》
2.《江苏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以下方面可以作为思路的启发:
建设礼仪学院、礼仪讲堂(课堂)、选树有礼模范生、“武最有礼”、有礼之星评选、文明礼仪家风、家教家风实践基地、有礼家庭(家教)典型、文明出行专项提升行动、文明交通打脸曝光行动、志愿服务实践圈、乡村德治教化工程、网络文明素养实践基地、网络普法街区(阵地)、网络空间“瞭望哨”工程、大运河网络文明示范带建设、文明礼仪云宣讲、挺膺担当少年派行动、好网民培育工程、文明餐桌行动、文明旅游红黑榜、传承红色基因薪火工程、强国复兴有我微党课、文明礼仪知识达人赛、诚信文化六进活动、乡风文明榜、农民诚信指数、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清廉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好家风传家宝展示、好家训(故事)交流、青少年微志愿服务行动、各类学雷锋活动、“文明旅游·从我做起”“文明旅游·微笑相迎”等系列活动、“网上好职工”“网上好巾帼”“网上好青年”“网上好少年”“网上好长者”等特色品牌、“阳光跟帖”行动、“有礼大家谈”“文明随手拍”等文明实践活动、礼仪小使者(榜样)选树宣传、“文明礼仪轻骑兵”争创活动、爱心驿站(爱心食堂、慈善超市)、道德(礼仪)银行、行业礼仪示范窗口创建等等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文明办〔2023〕4号
关于申报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
重点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显著提高市民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现决定在全市组织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年度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活动),将学习、培育和践行文明礼仪规范有机融入其中。申报的年度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要注重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倡导性和可推广(复制)性,要依托一定的阵地开展,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具备完整的活动方案,安排合理的经费预算,并能覆盖较大范围、较多群体和较长时间。活动重点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明实践服务能力水平、深化拓展志愿服务行动、增强公共服务效能等方面开展。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2.申报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向市文明办报送。
3.申报数量:
①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至少申报5项年度重点活动(项目)。
②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至少申报1项年度重点活动(项目)。
③市教育局围绕“百万青少年学礼仪”行动至少申报3项重点活动(项目);市总工会围绕“百万职工学礼仪”行动至少申报3项重点活动(项目);市妇联围绕“百万家庭学礼仪”行动至少申报3项重点活动(项目)。
④其他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鼓励积极申报,数量不限。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全年工作部署。要站在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助推城市建设发展的角度,积极申报并通过开展活动(项目),充分融合各地各单位特色文化,挖掘潜在的文明礼仪特色内涵,助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2. 各地各单位规范填写《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并于3月13日(周一)中午12:00前报市委宣传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
3.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将在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基础上,综合审核形成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安排,在市级主要媒体予以公布,并协调各新闻媒体后续对重点活动(项目)开展宣传报道。
联系人:张哲仁,电话:85680862,电子邮箱:czwmb0862@163.com。
附件: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汇总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2023年3月8日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2023年度常州市文明礼仪新实践重点活动(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活动(项目)名称 | 活动(项目) 实施时间范围 | 活动(项目)概况(50字内) | 实施主体(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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