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苏师干训〔2023〕43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现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此次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是经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开展的,规格层次较高,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各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省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省级教师和校长高端培养项目的培养对象可以申报相关专项。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不含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和卓越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省教研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中单列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和“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专项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负责管理,申报通知另发。
2.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示的范围进行选题,填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申报教育家型教师专项或卓越教师专项的,不受选题指南限制。
3.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具体见《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附件4)。
4.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设区市申报限额数根据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数(不含所在区域的师范生培养院校)确定,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不占各设区市申报指标。常州市本次申报限额36项。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1.请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务必迅速将本通知发送到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与个人,包括相关省级高端项目培养对象及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名单见附件6)和省、市、县各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名单见附件7)并组织开展本地区申报工作,做好相关材料汇总并进行各单位申报数量和申报人资质鉴别。
2.请各辖市(区)所属学校的申报人将《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一式三份)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后于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师发展学院。《申报评审书》和《申报评审活页》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申报人同时需提供配套的电子版,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局属学校申报材料11月23日前直接报送至市教师发展学院。
3.市教师发展学院组织课题申报匿名初评,并按申报限额数将我市申报课题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省师干训中心。
联系人:黄莉,电话:0519-85582354
电子邮箱:809667923@qq.com
通讯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305室
邮政编码:213001
附件:
1.2023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3.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4.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5.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6.常州市相关省级高端项目培养对象及教师发展研究基地校名单
7.常州市省、市、县各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名单
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