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学年度经开区中小学
集团化办学成效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化办学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促进经开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成效进行考核,考核时限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茹
副组长:居颜萍 薛新洪 何鸽英 宁本冉
成 员:基础教育科、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教育发展科、综合督察科、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二、考核对象
1.A类:与市局属中学“结对帮扶”教育集团:横山桥初级中学、遥观初级中学、横林初级中学、常州市第四中学、芙蓉初级中学、常州经开区实验初级中学、剑湖实验学校(初中部)、戚墅堰实验中学(初中部)、戚墅堰实验中学(高中部)、横林高级中学、横山桥高级中学。与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常州市外国语学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常州经开区小学、常州经开区实验小学、常州经开区第二实验小学、常州经开区初级中学。
2.B类:“一体化”教育集团。横林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戚墅堰东方小学教育集团、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横山桥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经开区横林小学教育集团。
3.C类:“区内联盟”教育集团。横林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横山桥中心小学教育集团、遥观中心小学教育集团。
三、考核程序
1.学校自评。各相关中小学撰写学年度集团化办学工作自评报告。报告应包括:集团化办学的举措、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的打算等。(文稿格式: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学校名为楷体_GB2312四号,正文一级标题为黑体四号、二级标题为楷体_GB2312小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行间距为20磅。)
2.准备材料。各校准备好电子佐证材料。A类学校佐证材料包括:(1)完善健全制度(2)干部教师培养(3)研训联动活动(4)合作取得成效。(佐证材料分4个文件夹);B类学校由核心校牵头,成员校辅助,依据《常州经开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估细则(一体化)》(附件1)准备材料。佐证材料以考核评估细则的11个二级指标准备11个文件夹;C类学校由核心校牵头,成员校辅助,依据《常州经开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估细则(区内联盟)》(附件2)准备材料。佐证材料以考核评估细则的8个二级指标准备8个文件夹。
3.提交材料。将自评报告和电子佐证材料拷贝在2个U盘中,U盘上贴上学校标签。于11月15日前交基教科6095室。
4.组织考核。教育和文体旅局根据各校提供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组织相关科室打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5.结果运用。作为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发放的依据和学校高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考核注意事项
1.简明扼要:佐证材料精心挑选,简单明了,佐证力度高,不滥竽充数,控制文件容量。
2.实事求是: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无需突击编造材料。
3.高度重视:各校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经验总结,为下阶段统筹安排,优化组合,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提供精准支撑。
联系人:张亚峰 联系电话:89863199
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