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文件
常经教文〔2025〕13号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中小
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2025—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 意见》《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 估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和省、市配套文件精神, 就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综合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 学生成长规律,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督导机制改 革,激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活力,不断提升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 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综合督导坚持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过程评价与 结果评价相结合、检查监督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与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同时开展,对一所学校教育教 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既评价任期结束时 事业发展的绩效,也考核任期内进步程度及校(园)长的作为状 况。
二、督导内容
依据经开区幼儿园、小学、初中督导评价指标,规范开展学 校综合督导评估。督导对象为经开区幼儿园、小学、初中。主要 评价体系和内容如下:
(一)综合督导
依据《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指标》,幼儿 园以提升保教质量为核心,重点关注课程游戏化、环境创设、政 府保障、教师队伍等。小学、初中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 心等,重点关注学校治理、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学生成长、特 色发展等。
(二)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
依据省、市文件精神,自2025年起全面实行中小学幼儿园 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从政治高度、督导维度、专 业角度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在同一所中小学幼儿园任校(园) 长满5年以上的须先行安排督导评估,校(园)长离任及中小学 幼儿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须在当年安排督导评估。
依据《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 估指标》,评估内容主要包括7个方面,分别是党的建设、立德 树人、学校治理、教师工作、规范办学、安全卫生、社会满意度 等。幼儿园园长的综合督导评估,着力督促引导广大幼儿园园长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办园治园,促进幼儿园安全优 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义务 教育学校校长的综合督导评估,着力督促引导广大义务教育学校 校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落实全面发展理念,坚持面向全体, 教好每一名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 一 所学校。
三、督导方式
建立由教育和文体旅局牵头,以督学和督导评价专家为主, 教育领域专家、教育行政人员参与的督导评价机制。教育和文体 旅局对区域内幼儿园、小学、初中每3-5年实施一次综合督导, 每年不应少于区域学校(园)总数的20%。综合督导评估分为学 校自评、现场督导和督评回访三个环节。
1.学校自评。学校(园)根据综合督导评估指标,认真开展 自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
2.现场督导。教育和文体旅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 督导。开展现场督导成立由3-5名督学或督导评价专家组成的督 导组,被督导单位提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 原则上幼儿园现场督导时间不少于1天,小学和初中现场督导时 间不少于1.5天。现场督导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查 阅资料,随机听课,问卷调查,抽样测查,开座谈会,个别访谈, 梳理汇总,评议评分,形成意见,反馈意见等。其中中小学听课 总量一般不少于10节,由督导组依据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和教 师名册随机抽取,覆盖所有年级、学科和不同职级的教师。问卷 调查由教育和文体旅局统一组织,通过网络形式进行测评,测评 对象包括学生、教职工和家长,视学校规模大小,不应少于其总 数的20%。
3.督评回访。督导组形成初步督导意见,向被督导单位反 馈,被督导单位可以进行申辩;教育和文体旅局根据初步督导 意见,综合分析申辩意见,向被督导单位发出督导意见书;督 导意见书应当包括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价、存在的问题、整改要 求和建议等内容,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被督导单位应当将综合督导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纳入学校工 作计划并进行整改,教育和文体旅局对整改情况进行随机回 访。
四、结果应用
学校综合督导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结果将作为校(园) 长考核、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育和文体旅局 掌握办学情况、出台重大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对综 合督导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由教育和文体旅局会 同有关部门依照《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 施细则(试行)》有关情形实施问责。
附件: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中小学幼儿园校 (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安排表(2025—2028年)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常州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中小学
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安排表 (2025—2028年)
时间 | 类别 | 学校 |
2025年 (13所) | 幼儿园 (8所) | 经开幼儿园 |
横林新槐幼儿园 |
临津幼儿园 |
东城幼儿园 |
青洋幼儿园 |
田舍幼儿园 |
遥观中天实验幼儿园 |
小太阳幼儿园 |
小学 (3所) | 冯仲云小学 |
横林小学 |
遥观中心小学 |
初中 ( 2 所 ) | 遥观初中 |
横山桥初级中学 |
|
| 遥观中心幼儿园 |
宋剑湖幼儿园 |
2026年 (13所) | 幼儿园 ( 7 所 ) | 宋剑湖幼儿园沧浪分园 |
刘海粟幼儿园 |
江村幼儿园 |
宋剑湖幼儿园瑞莲分园 |
东方名园幼儿园 |
小学 (4所) | 东方小学 |
崔桥小学 |
横山桥中心小学 |
新安小学 |
初中 (2所) | 经开区初级中学 |
剑湖实验学校 |
2027年 (16所) | 幼儿园 (8所) | 芙蓉幼儿园 |
横山桥中心幼儿园 |
潞城幼儿园 |
横林中天幼儿园 |
宛沿河幼儿园 |
山水实验幼儿园 |
云禾幼儿园 |
星安幼儿园 |
小学 (5所) | 经开区实验小学 |
横林实验小学 |
宋剑湖小学 |
南塘桥小学 |
|
| 芙蓉小学 |
初中 (3所) | 经开实验初中 |
横林初级中学 |
横林实验初中 |
2028年 (15所) | 幼儿园 (7所) | 横林中心幼儿园 |
崔桥幼儿园 |
大明幼儿园 |
金色童年幼儿园 |
新安幼儿园 |
芙蓉湖畔幼儿园 |
东方实验幼儿园 |
小学 (5所) | 戚墅堰实验小学 |
经开区第二实验小学 |
常州经开区小学 |
临津小学 |
山水实验小学 |
初中 (3所) | 第四中学 |
戚墅堰实验中学(初中) |
芙蓉初级中学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2025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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