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传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25〕13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以下简称“拟晋升人员”)上传评审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传评审材料人员范围:本通知仅限2025年常州大市范围内拟晋升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人员。
二、各学校要成立包括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等人员在内的职称工作小组。在拟晋升人员扫描材料前,校职称工作小组要审核拟晋升人员的纸质材料,凡没有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在纸质材料上注明审核意见、审核人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材料如是复印件,均应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取得荣誉、论文、论著、相关证明等需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等需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材料,请各校以校为单位及时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审核盖章工作。
三、各校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禁用账号、调整设置权限。如拟晋升人员或审核人员的工作单位与评审系统显示的不同,可联系当地教育部门职称负责科室进行调整。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拟晋升人员、审核人员进行使用培训。职评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首页中操作说明。
四、拟晋升人员将评审材料扫描后,打开常州市教育局职称评审系统(网址为https://zcps.czedu.cn/cz),在首页下载系统使用说明ppt和上传材料模板,按要求填写数据,上传评审材料。未按照当年使用说明和材料模版上传材料,造成评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行承担。
五、各级审核人员要对拟晋升人员上传的评审材料逐项严格审核,并在评审系统中注明审核内容和审核意见。如审核信息不全,将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六、学校要切实做好拟晋升人员校内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
七、拟晋升人员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址为: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填写信息,并生成1份纸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生成方式见附件2),将所属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经开区”)和“学段+学科”信息手工填写至申报表封面右上角空白处(范例:经开区:小学语文)。
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上传的材料严格进行初审,确保拟晋升人员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符合要求。对上传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校内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进行把关,杜绝材料造假、缺失、乱传现象的发生。
九、所有拟晋升人员上传的申报材料、校内审核人姓名、校内审核意见将在网上公开。期间,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若出现没有按要求填写信息(包括校内审核信息),或没按要求准备职评材料,或漏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无法打开等情况,而造成没有通过当年评审,责任由拟晋升者本人承担。上传的材料经校内三级审核,理应齐全且可打开,评审委员会不通知拟晋升者补传或重传材料。
十一、11月21日前学校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审核。并上报参加网络评审人员名单电子稿(仅需上报高级参评人员,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343405498@qq.com)。纸质申报表(学校推荐意见:实际工作单位和缴纳社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需要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两个公章),送到常州经开区教育和文体旅局6107室。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89863197。
十二、11月26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初审,上报参加网络评审人员名单电子稿(仅需上报高级参评人员,见附件3)。纸质申报表,以申报学科分类捆扎,送到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师资管理室(劳动西路19号常州市同济中学校内同研楼三楼311室)。
十三、各地、各校在职评材料上传过程中,如遇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与要及时与常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联系,联系人:张国庆,联系电话:85681337。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评审材料上传工作,要依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开展工作,落实人员,加强宣传、组织培训、做好各级审核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准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