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栏目列表
快速通道    
设备报修 课表查询 装备管理
教育督导 学籍管理 省教师管理
访问统计 市基础教育 办公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2010年秋季市收费文件
2010年秋季市收费文件
发布时间:2010-09-27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佚名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教育局

 

常价费[2010]168

常教计[2010]20

━━━━━━━━━━━━━━━━━

关于下达2010年秋季市区中小学

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88号、苏教财 [2008]4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47号、苏财综〔200753号、苏教财〔2007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

(一)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小学20元,初中35元。

(二)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外,原“一费制”规定的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三)关于城市学校社会实践活动费。小学预收标准80元,初中预收标准100元。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预收费用多退少不补,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门票费、交通费、食宿费。

二、高中收费标准。

(一)公办高中学费标准: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省重点中学的高中每生每学期850元,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65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

(二)课本费(含簿本)收费标准。高一380元、高二380元,高三260元。

(三)服务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本着“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住宿费按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社会实践活动费按每生每学期100元收取,期末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按照常教计[2004]57号、常价费[2004]343号文件执行;军训服装费按常价费[2007]136号文件执行;集中就餐的伙食费由学校按实际成本提出收费标准,经所在地价格部门核准后执行,并每月结算公布,按学期多退少补。

三、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重点班、提高班、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学校应向学生开放微机房等活动场所,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二)学校收费公示按市物价局、教育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学校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常价费〔2002208号)执行,并落实好结算清单制度。

(三)流动儿童简易学校按常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价费[2009]107号、常财综[2009]23号)执行。

 

 

 

二О一О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教育厅,市政府办公室,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局,金坛市、溧阳市物价局、教育局。

常州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3印发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学校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横山桥镇五一村    邮编:213119   联系方式:0519-88612706(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
账号与武进教师培训平台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