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
常教人〔2010〕10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学校 岗位设置 聘用条件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人事处、师资处,市人事局,居丽琴副市长。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