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器材借还制度
1、师生借用器材,必须遵守管理制度,尊敬管理人员,维护管理纪律,服从管理工作,
2、爱护运动器材,在指定运动场上活动。
3、有各班体育委员提前五分钟到体育老师或体育管理员处领取体育器材。
4、学生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违者视后果予以教育,严重者报体卫领导小组处理。
5、活动课教师或体育教师应按课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用器材应清点登记后归还器材室。
6、损坏器材、丢失器材应及时向体育组教师上报,视情况作相应的赔偿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
7、体育教师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个人出借体育器材,需以主管体卫领导同意。
8、每次出借要登记,期初、期末体育组器材负责人要协同总务处清查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