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保安考核管理制度
1、全体师生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保安的管理,共同协助维护好校园安全;
2、外来人员来校,门卫保安必须先与相关人员电话或当面联系,确认后凭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在传达室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否则门卫不予接待,禁止进入校门;
3、监督学生佩带胸卡进出校门,在校期间学生如需出入校门,须经政教处书面批准,值班保安人员并做好登记;
4、学生放学时,与值班教师一起维持纪律,组织学生有序上车;
5、积极配合政教处履行教师考核制度,教师上班期间外出凭离岗出门单,迟到、早退应记载清楚,做到公正公平,不留情面,不弄虚作假。
6、协助后勤处执行食堂工作人员的纪律,严禁有夹带行为的发生。如发现所带物品有疑点,应当场予以扣留,并立即向总务处汇报,核实后方可放行;
7、校园内禁止骑车,出入校门应自觉下车,机动车辆要慢行。外来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顺序整齐停放在“外来车辆停放区”,保证校门的畅通。
8、携带校内物品出校须持有“物品出门证”并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其出校门;
9、函电、报纸、杂志及信件由保安人员签收分发,其他人员请勿随意翻动和借阅;
10、门卫值班室不得留外人住宿,不得在内喝酒、打牌、与外人闲谈、做私活,不得把学校的公用设施、水电等借予外人使用;
11、校园内严禁所有妨碍教学秩序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保安应及时出警,及时处理。
12、放学后,门卫保安应对学校环境巡视,关闭门窗、电灯和一切电器。夜间要加强警戒,不定时对学校进行巡逻。
13、服从学校管理,每天清扫校园内的大道,清除学校杂物。
14、保安值班员须着装整齐干净、仪容端正、精神饱满,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杜绝在岗时打瞌睡。
15、门卫要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及学校财产保卫工作,严防偷盗及破坏行为。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协查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镇派出所或打110报警。
上述制度,如因门卫保安失职,视事件程度轻重,分别给与书面检讨、扣罚10~50元、辞退、直至负法律责任。
本考核制度自2008年9月份开始执行,由学校总务处组织考核。
武进区横山桥初级中学
200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