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桥初中课题管理制度
1、课题正式立项后一个月内,课题申报人应将修改后的正式课题研究方案上报校科研处备案,并按方案开展研究,努力完成预定目标。
2、课题研究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要组织课题参研人员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要注意收集研究过程的资料,建立课题研究过程档案。档案主要包括:(1)课题立项通知;(2)课题研究协议书;(3)课题研究方案;(4)课题研究过程的各种记录;(5)每学期阶段测查及小结成果和经验;(6)结题研究报告;(7)结题工作报告;(8)经验论文;(9)结题及成果评审鉴定书等。
3、立项课题,学校要加强对课题的研究和管理,在时间、经费、人才、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研人员不得轻易变更,如由于本人能力有限或其它原因未能完成的立项者,可以向科研处递交申请书,申请项目止、延期结项或转交他人结项,校级课题由科研处审批后方可施行。但对于敷衍了事、不认真完成课题者,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
4、学校科研处负责全校教改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建立校级、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档案,每一阶段要对课题研究进行指导检查,对未按课题方案开展研究无研究过程资料的课题,可取消其项目资格。
5、课题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将反映研究情况的重要资料及时存档,每年书面向校科研处报告课题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
6、科研处将采取各种方式,对各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总结经验以利改进工作,对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的课题,可撤销该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