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装备是进行灭火战斗的重要武器,要做到专物专用,严禁挪做他用,对于擅自挪用或毁坏消防器材设施者,视情节按消防奖惩制度处罚外,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二、建立消防器材装备登记册,由专职安保员指定专人负责,每半年对所属器材装备进行一次清查,清查中发现器材装备丢失或损坏应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及时补充。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因,消防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责任制,无论哪一级管理,均因落实器材装备岗位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到每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及时维修补充,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四、消防器材装备要定点存放,要有明显标志,如因保管不善,保养不好和违反操作过程,发生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因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严肃处理。
五、、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六、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七、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九、违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消防条例予以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