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指导意见
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环节。长期以来,我市教育系统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中小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课程实施、实践活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加以引导和培育,各地、各校形成了许多优秀经验和典型。但从整体实效看,该项工作还有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目前,我省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文件,省教育厅就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部署,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了常州市第一中学等50所省级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研究制定《常州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指导意见》。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遵循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基本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融入“爱、善、诚、勤、俭、美”六种理念和价值取向,使学校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成为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引导他们从小做起,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常州人。
二、分阶段目标
(一)幼儿园阶段(3—6岁):重点教导学龄前儿童学会使用基本礼貌用语、模仿简单文明举止。
(二)小学阶段(7—12岁):重点教导小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家庭、学校、社会文明礼仪常识,养成日常文明行为习惯。
(三)初中阶段(13—15岁):重点引导初中阶段学生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学会沟通、包容,增强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意识和能力。
(三)高中阶段(16—18岁):重点引导高中阶段学生懂得做人做事的原则和方法,掌握面对不同对象、不同场合的仪容、谈吐、举止等文明礼仪规范,培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对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感。
三、主要内容
重点开展“八礼四仪”教育。
(一)仪表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表情状态、身体姿态、面容发型、穿着打扮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二)餐饮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庭日常就餐、公共场所用餐、社会交往聚餐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三)言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言语交谈、正式场合交流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四)待人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特定场合交往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五)行走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徒步行走、乘用交通工具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六)观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等场合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七)游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外出旅游、参观时讲究文明礼仪,做到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八)仪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参加升国旗、入队、入团、毕业、传统民俗等仪式活动时讲究文明礼仪,做到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在各学段分别开展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
四、实施举措
(一)结合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要求,通过学生喜爱的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师生主动性和积极性,修改完善各校已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度,营造全校师生“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的浓厚氛围,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各个环节。
(二)以德育课程为主要载体,结合其他学科教学,充分挖掘语文、品德、历史、地理、艺术、体育等课程中蕴含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资源,发挥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功能。职业学校要注重职场礼仪教育。
(三)利用学校各类宣传阵地,宣讲“八礼四仪”知识,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开辟和拓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的空间,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体现环境育人功能。
(四)进一步规范教师文明礼仪,通过教师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从今年开始,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纳入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结合部分学科的市级培训,努力形成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骨干教师群体。同时,每年暑假要以辖市、区为单位开展全员培训,通过教职员工的示范带动和有效引导,促进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
(五)根据学校办学思想、育人目标,结合常州历史文化特点,整合校内外各类教育资源,采用选择、改编、新编教学材料或设计学习活动的方式,自主开发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类校本课程。
(六)结合我市公民教育实践活动项目,依托“中学生义工联盟”等组织,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社区服务类、关爱老人类、关爱儿童类、环境保护类、勤工俭学类等五大类别的社会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学习和践行文明礼仪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的养成作用。
(七)各级各类学校以7岁、10岁、14岁、18岁为重要节点,分别组织举行寓意深刻、庄重简朴的入学仪式、成长仪式、青春仪式、成人仪式,并形成常态。通过举行入学仪式,重点让刚入学的小学生感受学习乐趣、接触校园生活、感知礼仪规范。通过举行成长仪式,重点让小学三到四年级的学生学会感恩、懂得分享,理解父母的养育之恩、师长的教诲之恩、朋友的帮助之恩。通过举行青春仪式,重点让初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控制情绪、包容他人,迈好青春第一步。通过举行成人仪式,重点让年满18周岁的学生懂得成人之责,做守法公民,担社会责任,不断完善自我,立志成才报国。每年高考以后,全市各中学统一时间段举行成人仪式和毕业典礼。
(八)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礼仪知识培训,帮助家长掌握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内容,引导家长在孩子成长不同阶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做好文明礼仪示范。幼儿园阶段,重点帮助孩子培养良好习惯、培育健康身心、进行道德启蒙;小学阶段,重点帮助孩子适应学校生活、形成良好习惯、明确道德认知;初中阶段,重点关注孩子青春期的身心健康,帮助孩子增强道德观念、法制意识;高中阶段,重点帮助孩子学会与人和谐相处、培养意志品格、树立人生理想。
(九)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创新做法,尤其是省级示范(试点)学校,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体验平台,重实践重养成,打造特色项目,积累我市学校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更多的经验和优秀成果。
五、评价考核
(一)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各校年度工作测评体系。
(二)将教师和行政人员在教学和管理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的实效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 把学生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表现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评价要全面、客观地记录和描述学生文明礼仪的发展状况,注重考查学生的行为,特别关注其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表现;学生既是评价对象,也是评价主体,应重视并引导学生参与评价;要从积极的方面、用发展的眼光对学生予以评价。
(四)适时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优秀案例、文明礼仪优秀校本课程、文明礼仪优秀导师、“年度校园礼仪之星”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