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2012年秋学期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乘车学生报表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武进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乘车学生财政补贴发放工作,请各有关学校认真做好乘车学生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1、要全面排查乘车学生情况。各校要对乘车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准确把握乘车学生的家庭住址、家校距离等详细情况。
2、要进一步明确学生乘车条件,小学生乘车家校距离需要在2.5公里及以上;初中生乘车家校距离需要在3公里及以上。
3、要对学生乘车条件逐一进行审批。对符合乘车条件的学生要按照附表《公办义务阶段学校乘车学生情况审批表》的形式,发告家长书,请家长进行申报,由学校进行审批,报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进行审核,按《公办义务阶段学校乘车学生汇总表》做好汇总登记,并由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进行核准,学校、镇(开发区、街道)将审批表和汇总表各执一份进行存档。同时,学校要将汇总表及时报教育局。
4、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收费。要对车主收费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车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收费。
5、要建立落实随车护送人员制度。加强对护送人员的教育,切实履行学生上下车交接登记制度。
6、请各校将经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核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乘车学生汇总表》电子稿(用EXCEL电子表格式)和纸质稿于10月底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蒋建峰 电话:67897017 电子邮箱:wjeduaq@{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乘车学生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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