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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办法(2019修订)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     点击次数:     录入者:刘金波      来源:原创

武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办法(2019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激发学校注重内涵发展,推动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考评考核标准》,结合武进素质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内容与评估分值(565)

1.德育工作           80

2.课程建设           40

3.减负工作           30

4.学业水平           200

5.体育工作           80

6.艺术工作           40

7.学校卫生与饮食安全 55

8.科技工作           40

  二、评估办法:

(一)德育工作(80分)

 【评估指标】

1.德育规范管理:从目标规划、组织实施、队伍建设、课程落实四方面考核学校德育规范执行情况。

2.德育活动特色:扎实开展常规德育活动,能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结合各校实际,抓好班级文化建设等;能充分挖掘德育资源,建设书香校园;能围绕“七彩德育”要求,建设各校德育体系。

3.群团工作成效:积极发挥关工委、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职能,活动丰富有成效。

4.德育竞赛奖励:对年度内学生获得辖市(区)级及以上的德育竞赛项目奖励等进行考评。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19修改)(附件1)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二)课程建设(40分)

【评估指标】

1.严格执行课程政策,按规定开足开齐各类课程,不断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水平。

2.基于地域文化、学校特色、学科拓展、办学取向等开发并有效实施校本课程。

3.积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反馈、有评价。

【评估办法】

1.基础类:能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积极参与研究性学习优秀成果评选和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比,且成绩显著。能积极参加常州市中小学生创新实验大赛,且成绩显著。重视劳动实践教育,贯彻执行好常州市中小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竞赛,且成绩显著。

2.影响类:能积极参与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积极参与各级课程基地申报和创建,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程建设活动中进行成果展示、经验交流和现场展示,学校课程建设经验经主要媒体报道宣传,有示范意义的。已评为各级课程基地的需扎实开展课程建设且在视导中成绩优良。

12两类为学校课程建设的两大考核指标,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可以有所侧重,在基础类中获市级特等奖或者在影响类中成功申报省级项目的均可得满分,其他奖项依次评定相应分值)

3.   扣减类:通过天禾课程查询系统、问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评价。如发现国家课程开设不齐全、课程体系不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不到位、无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课程、学生实验、信息技术等考查中操作不规范,发现一例扣5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三)减负工作(30

【评估指标】

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禁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严格控制作业量等。

【评估办法】

主要通过随机督查、专项督查等情况进行评价。每发现1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扣5分,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四)学业水平(200

【评估指标】

1.学生在小学毕业考试和中考中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

2.学生在以学业水平测试、学科质量调研以及相关学科考查中,优秀率、及格率、低分率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

【评估办法】

1.小学根据《武进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2019修订)(附件2)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2.初中根据《武进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细则》(2019修订)(附件3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五)体育工作(80分)

 【评估指标】

1、体育课程实施和活动开展。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程,组织好体育课外活动、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

(2)按规定开展好校园阳光体育运动,每学年必须举行一次以上体育节、体育运动会,至少开展3-4次体育单项竞赛(“冬季三项”只算一项)。

(3)按时完成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布置和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2、学生体质健康。

(1)能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测试数据。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校及格率达92%以上、优秀率达10%以上;实地抽测数据吻合情况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实地抽测数据吻合率达90%以上)。

3、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学校能加强体育俱乐部、体育社团建设,组织好各类体育兴趣小组活动,认真做好课外业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和认可的区级及以上体育竞赛。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评估实施细则》(2019修订)(附件4)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六)艺术工作(40分)

【评估指标】

1、艺术课程实施和活动开展。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

(2)按规定开展好校园艺术教育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以上文艺汇演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

(3)学校成立各种艺术兴趣小组(至少5个),艺术兴趣小组活动有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每周至少要有1次以上活动,并有活动记录、作品或成果展示(演示)。

2、区级及以上艺术竞赛。

学校能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区级及以上艺术比赛或竞赛。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评估实施细则》(2019修订)(附件4)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七)学校卫生与饮食安全(55分)

【评估指标】

1、按规定做好学生健康教育、学生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学生近视率要控制在该年龄段的合理区间;按时完成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布置和要求的各类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程,具体以“五有”形式体现。

(2)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广播、健康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3)严格按照上级行政部门要求,做好全体学生每年一次的体检工作(中考体检、高考体检以外的),针对体检结果有一定的干预措施,并做好体检数据的汇总和分析,按时完成学生年度体检信息上报工作。

(4)做好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有完善的台账资料:有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岗位职责,每年要有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与总结、方案、防治工作记录等台账。

(5)每学期要有视力检查,并针对学生近视要有一定的干预措施来降低学生近视率和新增病率,学生近视率要控制在该年龄段的合理区间。

(6)积极参加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优等各类争创工作;积极参加各类卫生和健康知识竞赛活动。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台账资料。每年要有传染病防控预案,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健康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当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做好师生每天的晨检工作,学生因病缺课要按时准确上报。

(3)如有疫情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和区卫生管理部门,同时按要求做好消毒与隔离工作。

3、做好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饮食安全。  

(1)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订合理、有效的食物中毒防控预案;

食堂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每天开展晨检,确保每一员工健康上岗。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季度至少有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食品原料的采购和储存符合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符合规定;肉类豆制品索证索票符合规范;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范;能有效开展除“四害”工作。

(2)做好桶装饮用水、饮水机和直饮水机的日常卫生及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规范执行索证以及定期送检、消毒工作。

(3)如有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和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学校食物中毒预案,开展积极有效的救护、救治工作。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学校体育、艺术和卫生工作评估实施细则》(2019修订)(附件4)进行考核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八)科技工作(40分)

【评估指标】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科学素养的普及和提高,开展各类科普教育活动,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科技节”活动,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科技竞赛活动。

【评估办法】

根据《武进区中小学科技竞赛评估细则(2019修订)》(附件5)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得分计入总分。

三.其他

1.评估对象

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学校、少体校除外)

2.评估时限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素质教育质量评估按学年度进行,即从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止。

3.奖项设置

以当年度学校数的70%确定获等级奖数量,其中一等奖占2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40%。此外,对未获等级奖的学校经考核,在前一学年度评估的基础上排名上升五三个位次(含三位次)及以上的学校,授予进步奖。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学生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刑拘及以上);

(2)学校受通报批评或因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经查实,因学校原因在各类竞赛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扣分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

1.《武进区中小学德育考核评估细则》(2019修订)

2.《武进区小学教学质量评估细则》(2019修订)

3.《武进区初中教学质量评估细则》(2019修订)

4.《武进区体育、艺术和卫生教育工作评估实施细则》2019修订)

5.《武进区中小学科技竞赛评估细则》2019修订)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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